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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发布时间:2020-04-01 1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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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等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工业炉窑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等5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

  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鞋工业》(HJ1123-2020)

  四、《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

  五、《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HJ1125-2020)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3月27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标准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3月30日印发

 

船舶行业: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Railway, ship, aerospace and other transport equipments manufacturing industry

标准号:HJ 1124—202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 48 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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